各位被录取的考生:
鉴于各种原因,现跟财务处和银行协商,不再限于西安市交通银行网银缴费,陕西省内网银均可交费,若考生已返回省外实在无法赶回西安,则可通过汇款的方式将培养费和住宿费汇到学校的学费账户上。
账户名:西安电子科技大学
账号:611301135018000478962
开户行: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。
若被录取的考生通过汇款缴费,一定要注明是研究生培养费,然后注明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。
由于2010级硕士录取工作尚未结束,现将原定于4月19日开始的预录取研究生培养费缴纳工作顺延至4月22日开始,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,望相互转告。
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
2010-04-19